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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食品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第四版)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1-06-18

      假薯粉、毒豆芽、染色馒头、瘦肉精、避孕黄瓜、灌石鸡……短短一个月内,食品安全问题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再次引起了人们的恐慌。食品安全问题取代房价物价、个税税率等社会问题,成为关注度最高的话题。
    其实每次爆出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政府部门都表现出“严惩不贷”的决心,并且说要大力整顿。可是从这些接连不断的事故中,我们似乎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政府总是最后一个介入。每次都是媒体先揭露,接着是社会舆论的沸腾,事情闹大之后,政府部门才开始高度重视。而每次都只是谴责生产者或经销商职业道德缺失,社会责任感淡薄。于是,为了给群众一个说法,对违法者处罚判刑,把一切罪愆推给生产者和经销商。这些人确实难逃罪责,可是把一切责任都让他们担当,未免有失公允。
    我们知道,很多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比中国要严格得多。一些发达国家严把源头关,把监管触角伸向产地,就算是市场上卖的一枚小小的鸡蛋都可以查到它的“身世背景”。如果出现问题,监管部门会主动承担责任。虽然发达国家也有一些食品安全问题,但是我们不得不称赞他们的监管力度与监管决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中国的“有关部门”总是喜欢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挂起的姿态,出现问题时就相互推诿。卫生部门、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庞大的官员队伍竟无一人出头。而等到事态无法平息的时候,这些部门就纷纷表态,“根据XXX法和XXX法的规定,在食品内添加XXX添加剂是违法的,所以对生产商吊销生产执照并处罚金……”人们对这种迟缓的监管执法早有怨言,可是这些监管部门同样以抱怨的语气答复:食品安全工作难度大,其中难免有所纰漏。
    我们承认,现在中国的食品产业的规模化、规范化水平低,诚信道德体系还不够完善。小作坊、小摊贩数量巨大,种植养殖环节也是小、散问题突出。但是仅凭这些理由显然不能推辞掉监管部门的责任。在中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倾向于形式化,真正管的不多,对容易变质的食品更是管得很少,连抽查检测都省了。在最近的一期电视节目中也谈到了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问题,节目中的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看到养殖户把病死的猪拿去“屠宰”而不闻不问,可见监管人员不是不能管而是不想管、懒得管。对一些违法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罚钱了事,因为把钱罚光了,违法者入狱了,到时候就没处开罚单了。由于,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存在利益上的链条,蛇鼠一窝,因此监管单位便形同虚设 。
    笔者认为,正是由于监管部门缺乏责任心,才使得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不过,让我们略感欣慰的是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采取了相应措施。本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公示了对《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但是这个修改会不会沦为一纸空文,还要等待时间的考验。要想让中国人吃得放心,监管部门就得端正责任心,表现出监管力度和决心,斩断利益链条,做到尽其责,而不是睁眼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