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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与理解民间公益,充分完善慈善体系(第四版)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1-12-05

      日前,幸得省委书记一纸批示,成立逾二十载,长期致力慈善助学的广东东莞“坤叔助学团队”终于以“东莞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注册入籍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正式成为中国民办非企业队伍中的一员。此时,距“坤叔助学团队”递交注册申请已近5年之久。
    “坤叔助学团队”实行一对一的助学模式,资助的贫困学生逾千人,涉及地域从广东一直拓展到广西、四川、湖南等地,每年光资助经费就达数百万元。可是,它和许多民间公益慈善组织面临着相同的困境——在寻求合法化的道路上履步维艰。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要成立合法民间公益慈善组织,就必须到民政部门注册备案,要注册必须找到相应的主管部门,才能合法注册成非营利组织,并享受税收优惠减免等政策。但目前民间助学团体没有业务主管部门,也没有行业归属。没有部门管理,自然也就无法登记,最终也无法合法化。
  早前,伴随“郭美美事件”的出现,围绕红十字会为代表的官办公益机构的未来发展之路,公众疑惑不安。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中国的公益事业架构仅靠政府行政组织体系很难实现从中央到地方基层的上情下达、上下贯通。在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舞台上,不断成长起来的新兴民间慈善公益组织,正在通过他们的实际行动,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捐资助学、环保行动、抗震救灾中都有他们的身影。羽翼日渐丰满的新兴民间公益慈善组织是政府机构的必要补充,是社会管理的有力支撑,也是和谐社会的润滑剂,在传递爱与温暖的同时,影响并鼓动着更多人群加入这一事业。
    一方面是社会和谐发展急需公益慈善组织的支持;另一方面,遗憾的是,民间公益慈善组织的社会角色一直以来都没有得到广泛认同。如今,广东省委书记的批示化解了“坤叔”的困境。然而,更多民间公益慈善组织的身份困境该如何化解?除上文提到的体制规范的因素外,从身份认定到人员数目、场地所在、业务管理等诸方面,不低的考察门槛也将许多致力于公益慈善的民间组织挡在门外。即便硬件条件基本具备,还有道德的苛责和质疑如影相随,时常遭遇居高临下的道德追问。
    民间公益慈善组织的高门槛背后,是政府对社会管理认识的局限。社会需求越来越多样化,需要社会提供的服务也越来越细化,这些需求,有些要依靠政府管理完成,而有些则要寄望于多样化的民间公益慈善机构。在美国,民间公益慈善组织发展了300多年,而我国不过才刚起步30余年。政府与社会的观念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就正如广东省委书记批示所言,“我们不能对公益组织在成立时就搞‘有罪’推定,而成立后却疏于监管。”
    当然,民间公益慈善组织自身也并非不存在问题,有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有的缺乏固定资金来源。民间公益组织需要不断完善,但最终,民间公益慈善组织的成长还是离不开政府主管部门放下官本位,主动降低高门槛。推翻制度的藩篱势在必行,但更重要的是转变观念。政府主管部门只有及时转变观念,对民间公益慈善组织抱有理解与认同之心,正确认识到它们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作用,进而做到善待、善用、善管,才能不断完善社会慈善体系,社会和谐稳定才有更宽广的基础。